撿骨遷葬 由於時代及環境的變遷,政府單位為著市容景觀的改善, 以及土地使用 面積的不敷使用, 並確保土地資源得以有效的利用, 純土葬的公墓及私墓越愈少見; 加上政府推行的「輪葬制度 」, 使得土葬後若干年,即有遷移需求, 當向所在地主管機關 (鄉/鎮/區公所 )申請起掘許可證明, 並備妥申請人相關證明文件, 在與主管機關排定日期勘驗墓址後,即可遷葬。